保险上“两会”|3月7日关键词:农险、长护险、职业保险、跨境保险等八大议案提案建言
“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与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成为两会重头戏之一。
在这些建议提案中,都有哪些关乎社会、经济、民生的保险建议呢?保媒联盟小编将梳理更多的媒体报道,提炼出当日的关键词,以飨粉丝。
建议提案之一
农业保险:化解金融扶贫潜在隐患,完善风险分担机制
梁静保资运用:探索不同险企权益投资监管模式
■ 全国政协常委
梁静表示,经过多年努力,各地已在金融扶贫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模式,但由于政策性金融扶贫本身的内在悖论因素,当前还面临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潜在风险隐患叠加累积等突出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举措积极应对。
梁静在《提升金融扶贫潜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能力的提案》中提出五条建议:
● 第二个建议是制定扶贫贷款陆续集中到期应对预案,具体有三个方面:① 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建议财政、扶贫、银监等部门统筹安排,提前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预案,以预案的针对性、高效性及时妥善处置可能的金融风险。② 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衔接。及时补足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明确补偿触发条件和实施细则,合理分担贷款风险损失,建立贷款还款高峰和逾期风险预警的应对机制。
③ 建立扶贫贷款风险监测机制。将防范金融风险摆到突出位置,强化政银保等部门联动,深入分析现状、逐笔建立台账、分类制定预案,对逾期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③ 大力发展产业金融。在提供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等事后补偿型资金的基础上,补充财政奖励、业务支持等事前引领型激励政策,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的产业扶贫积极性。
● 第四个建议是加快乡村信用体系和营商环境建设,具体有三个方面:
① 深入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贫困户的金融教育,提高其金融参与意识,强化信用和法律意识,着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② 强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突出需求导向,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不同需求的专属产品,从单一产品支持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型。
③ 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方式。针对扶贫贷款中抵押物短缺问题,支持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贫困地区农户和农业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
③ 强化投入激励。在信贷资金支持脱贫项目上,打造“信贷+财政”的双赢模式,通过财政贴息、担保等分散信贷风险。加大扶贫贷款税收优惠,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扶贫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利息收入可实行减免征营业税。
建议提案之二
跨境保险通:加快实现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
容永祺保资运用:探索不同险企权益投资监管模式
■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容永祺提交《关于加快实现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及推进落实跨境保险通的提案》,建议加快实现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并在“跨境理财通”出台后,推进落实“跨境保险通”。
○ 加快实现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
容永祺表示,要加快实现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香港作为成熟的保险市场,多年来为内地民众提供了内地保险产品以外其他类型保险产品和服务的选择。为了能为居于内地的客户提供更便利的售后服务,建议有关当局加快落实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允许中心收取续保保费、办理理赔手续、更改保单资料,及提供其他客户服务。为加强资金流动的管理,可参考现行“港股通” 、“深港通” 和“沪港通”的封闭式资金管道做法,由大湾区的服务中心代为收取保费,将来保单取消或索赔时所得款项直接汇入客户在大湾区的银行账户中。此安排有三大好处:一、让已离岸的资金回流内地,减少国家外汇的流失;二、内地投保人可以获得更多样及不同的保障或投资选择;三、长远而言,有助推动内地的保险业进一步国际化,为内地保险企业的专业服务和管治水平提供参考。
容永祺建议,推进落实“跨境保险通”,参考“跨境理财通”,可以为购买跨境保险产品设每年保费个人额度5万美元,将来理赔、取消保单时取回的现金价值或保单期内提取自部分现金价值及红利,将透过封闭式资金管道经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或银行体系,赔偿或退回给投保人。
另外,容永祺还建议,由于香港没有外汇管制,港人到内地投保时,则不用设保费5万美元的供款额度。而保费可以经香港银行体系直接汇至内地保险公司的银行账户中,而收取赔偿或现金价值时,同样经封闭式资金管道汇至香港给投保人。
建议提案之三
医疗保险:建议尽快激活“休眠”的医疗数据
周延礼■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
周延礼提交了一份名为《激活医疗数据价值 促进医疗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在提案中,周延礼指出,大量的医疗卫生数据还处于“休眠”“待开发”的状态,要尽快激活医疗数据所蕴藏的价值,促进医疗保险的高质量发展。
④ 确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标准,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的主导下,实现互联网医疗和保险公司的数据共享。由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保险公司准入医疗数据的门槛和条件。确定患者在医院买药治疗、在线诊疗、药店买药等不同场景的保险公司实时支付问题,大幅提高商保支付占互联网医疗费用结算的比例(目前为10%),构建“健康+支付”的服务闭环,更好地促进互联网医疗和保险公司的结合,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体验。
建议提案之四
校外培训:加强机构办学风险防控,引入保险制度
李剑萍■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
李剑萍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虽然是营利性公司法人,但其所从事的教育培训是具有公益性的社会事业,国家必须重视对培训机构办学风险的防控。
调研发现,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为获融资,不断采用设立分支机构或加盟商的形式扩大规模,利用预付费的学费收取模式提前消耗大额资金,形成重大资金隐患。为此,必须严格市场准入,防控机构盲目扩张风险。除了常规设立标准的审核,教育部门应与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联合起来,加强培训机构的准入标准设置,加强对培训机构现有资金和扩张情况的审查,防控机构盲目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
“建立智能监督服务平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是当务之急。”在李剑萍看来,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运用现代化智能管理手段,搭建集机构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开设课程、招生对象、师资情况、奖惩情况、学员点评、有关统计、年检和年报等数据信息实行统一归集、动态更新,便于公众查询与监督。同时,要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评价指标,要重点围绕培训机构的办学场地、教师资质、劳动用工、收费退费、招生宣传、信息公开、课程内容等进行评价,建立动态的“红白黑”名单。“红白黑”名单与年检结果纳入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平台,供消费者查阅,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低风险培训机构。
针对如何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风险防控,李剑萍提出,可探索保险制度,社会分担风险。他建议鼓励引导大型保险公司开发教育培训安全保障责任类保险产品,特别是合同履约责任类保险,如果培训机构因破产、被吊销证照、停止营业等情况造成学员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为参加培训的学生购买相应保险,同时鼓励学员主动购买相关保险。
建议提案之五
职业保险:保护法治环境,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胡旭晟保资运用:探索不同险企权益投资监管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省委会主委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遇害法官周春梅被人社部、最高法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胡旭晟提交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对法官依法履职中的人身安全保护。如中办、国办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法官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等,为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和人身安全提供了较为有力的制度保障。
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甚至遭受伤害,周春梅案件并不是个例。胡旭晟认为,由于当前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特别保护的体系性立法建设尚未健全,大量侵扰行为仍处在立法规制范围之外,部分法律条文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例如,现行法律中,对于法官的人身保障大多局限在“法庭”这个特定区域以及法官本人,而现实中,法官受害却常常发生在法院之外,法官家人也是受害受威胁的对象。
为法官特别保护立法是世界通行的做法。胡旭晟建议,在借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整合我国既有的刑事、行政和民事立法,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职业保护的专门立法;同时建立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保护令制度,对办理危险性较高案件或人身安全受到恐吓和威胁的法官及其近亲属实施居家、出行保护,并采取禁止特定人员接触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恶性案件发生。
类似案件发生后,也需要有效的救助体系对受害法官家庭进行救助,胡旭晟建议,开发设计专门的保险品种,设立受害法官家庭救助基金,建立子女入学优惠制度。
建议提案之六
长护保险: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失能失智失独群体医养结合
韩东太■ 全国政协委员、沈阳市政协主席
医养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时代课题。调研中,韩东太发现,我国失能失智失独群体数量正在逐年增大、年龄日趋增高、收入水平偏低,目前,失能失智失独群体中的老年人大多以居家养老为主,医养作用渐显。
沈阳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与农工党市委会围绕失能失智失独人员特殊群体医养结合工作开展了系列调研,在此次全国政协十三次四次会议上,将《关于推进失能失智失独人员医养结合工作的提案》提交给全国政协。
在韩东太看来,当前做好失能失智失独群体医养结合存在顶层设计局限、政策保障缺失、资金使用低效、监管职能交叉、行业标准模糊、相关法律缺失、专业人员匮乏以及养老理念保守等问题。
韩东太认为,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是有效解决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老有所养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
为此,韩东太提出加强政府部门工作协同,对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购买服务等给予支持,将设施完备、功能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并将失能失智失独人员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和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推进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医养结合工作顺利开展。
与此同时,韩东太建议,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养结合机构从规划布局、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医养结合机构转型升级,支持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三级医疗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医联体”,提高医养结合保障能力。
除此之外,韩东太还从提高财政补贴、开展安宁疗护、推行长护保险、注重人才建设、强化监管考核、营造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倡导社会机构、团体和个人参与医养结合自愿服务,为失能失智失独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增强失能失智失独人员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议提案之七
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范围之内
孙洁■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
网络互助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管理功能,可显著减少患病家庭经济负担和经济损失,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商业保险的有效补充,有助于我国健康保障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孙洁就网络互助提出提案,建议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内。
不同于商业保险中消费者信息受到监管保护,网络互助每月都需公示救助信息,这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此外,网络互助还可能涉及平台道德风险。
④ 资金管理需规范。目前网络互助收费方式主要有前付费和用户选择代扣两种。不管哪一种模式,考虑到所涉及资金量巨大,资金管理规范都是网络互助领域需要着重关注的问题。
④ 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对网络互助平台所涉及资金进行监管,对网络互助平台设立一定的资金管理要求,包括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等,有效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确保网络互助平台互助金规范合理应用。
建议提案之八
医疗保险:“新农合”应由“自愿”变为“强制”
徐自强保资运用:探索不同险企权益投资监管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徐自强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强制性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提案》,认为农民参保“新农合”,由“自愿”改为“强制”的时机已成熟。
自从2003年我国实行新农合试点以来,新农合这一种具有我国特色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农民的基本卫生服务、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在部分农村,少数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不高。通过多次调研后徐自强发现,自愿参加新农合的比例大约在70%左右,有的家庭是选择性缴费,只是对年老、有疾患的人缴费。对于没参保的村民,一旦生场大病,不能走“新农合”报销,可能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所以,徐自强建议,农民参保新农合,应该由原来的自愿参保改为强制性参保,除了国家政策规定的少缴、免缴个人参保费,或已经购买了其他类别的医疗保险费以外,一律按照相关政策缴纳保费。
徐自强认为,由“自愿”改为“强制”的时机已经成熟,“乡村振兴战略,农民是主体,农民的健康是关键,只有全民健康,才能全民小康”。因此,在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的阶段,绝大多数农民在经济上都有能力来支付基本保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为日后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提供了法律空间。“对农民强制性参加新农合,是农民抵御疾病风险、保障健康而履行的义务,并不是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徐自强说。
个别特殊情况的困难户,徐自强认为可以通过建档立卡、政府免缴,或通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新农村合作社帮助解决,或鼓励爱心人士联结对子帮扶解决。
制作:保媒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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